6、多辆机动车致他人损害,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限额内平均分担;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车辆的责任来分担。
(二)同一事故中,出现多个保险公司情况下的交强险适用问题。
对这一问题,《交强险条例》未作明确规定。从保护受害人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出现几个保险公司就有几份交强险赔偿限额。
对于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份额问题,我们认为考虑到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以及实际执行的可操作性,由数个保险公司均等负担较妥。
4、发生事故车辆投多份强制险的法律适用问题。实践中,一些大型货车往往投多份强制险,如车头在一公司投强制险,挂车在另一公司投强制险等。该类车辆如发生事故,可由所有参保公司均担相关损失。
0
喜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