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
山东大学法学硕士 齐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齐鲁律师事务所金融保险部主任
2012-03-26 10:42:54| 分类: 法学话题 | 标签: |举报 |字号大中小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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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莆国资发展[2009]4号
关于同意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莆田市公路局贷款提供担保的批复
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为莆田市公路局贷款提供担保的请示》(莆高路司[2009]133号)文悉。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2008]183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司为莆田市公路局提供金额总计不超过6000万元的银行担保,请你司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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