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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若有自首清节,民事赔偿,又是在校大学生因打架造成非故意杀人致死,该判什么刑法,多少年?09年10月15日晚星期四,宿舍息灯后在9:50左右,对方孩子打了我的孩子两遍后,孩子冲动而用小刀伤对方在左股夹动脉,经抢救无效死亡。在之前是我儿子打的120,并在120没有来到之前先送对方到医院的。现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
律师答复:
根据你叙述行为人用刀刺对方身体部位看,行为人对是否导致对方死亡持放任的态度,既不追求,也不防止,既不希望,也不反对,行为人对相对方死亡持间接故意的态度,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行为人是在受害人首先实行暴力的情况下实施犯罪,并且具有自首的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估计应在十年以上,无期徒刑以下量刑,具体应由法官根据情节、结果等定罪量刑。
齐鲁律师事务所 魏耀华律师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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