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职工在下途中被机动车碰伤,在机动车方已经赔偿的情况下,是否有权要求工伤赔偿?该职工是我介绍给商场做化妆品促销的,我是该商店做该品牌化妆品代理的,该职工的面试、录用、培训、管理都是商场负责人的,我应对职工的负责么?负何责任?
律师答复:
职工在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在机动车方已经赔偿其损失的情况下,职工是否有权主张工伤索赔,目前的法律实践存在争议。但目前就你而言,你可以主张两方面的抗辩。首先,在机动车方对其损失已经补偿的情况下,职工无权再寻求工伤赔偿;其次,退一步讲,即使受害人再寻求工伤赔偿,也应当向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商场寻求赔偿,具体操作,可以委托本所去应对,因为会涉及复杂的法学理论问题。
齐鲁律师事务所 魏耀华律师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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